任职要求:1、年龄40岁以下,大专以上学历,初级职称,会计学、财务管理类相关专业毕业,3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,有大型企业会计工作经历者优先
2、熟悉会计法规及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、政策;
3、精通财务处理,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及办公软件;
4、具有较强的沟通、协调、执行能力;
5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,责任心强。
6、录用后按国家相关要求购买五险一金,薪资面议。
我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余热发电项目的开发、建设、经营,承建了宜宾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,公司位于四川省宜宾市高县福溪工业集中区,距宜宾市中心约21km。项目一期工程投资总额为5.4亿元人民币,总占地面积128亩,建设t/d生活垃圾焚烧炉排炉和121525MW中温中压凝汽汽轮发电机组。